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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场所过消防代办验收手续详情了解
每个建
筑工程在装修后都要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(家庭装修不需要),很多人
都以为是到现场来看一下就算了,其实不然,消防验
收涉及到资料齐全、现场消
防设施的安装是否到位。所以关
于消防验收我们大概作个了解。
一、验收范围
依法应
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,建设单
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。
二、验收依据
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
《建设工
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等消防法规;
建设工
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。
三、申报材料:
(一)、土建验
收申报所需资料:
1.建设工
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2.建设工
程初步设计审核意见书(复印件);
3.建设工
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及承诺书;
4.建设行
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(复印件);
5.消防产
品清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6.隐蔽工程施工记录;
7.消防设施、电气防
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8.消防设施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
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(复印件),应注明“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”,并加盖单位公章;
9.有防火
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
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10.与消防
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(总平面图、标准层
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各类消
防设施平面图及系统图)及隐蔽工程记录;
11.其他依
法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(二)、建筑工
程及内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
1、建设工
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2、建设工
程装修设计审核意见书(复印件);
3、所在建
筑主体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(复印件);
4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5、消防产
品清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6、电气防
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,有现代
消防设施的应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7、消防设施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
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(复印件),应注明“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”,并加盖单位公章;
8、有防火
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
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
格证及见证检验报告;
9、与消防
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;
10、其他依
法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办理流程:窗口受理--部门领导分发--参谋承办--部门领导审核--支队领导签发(二级审批项目);
窗口受理--部门领导分发--参谋承办--部门领导审核(一级审批项目);
自受理
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
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,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。